以家人之名抛弃凌霄的母亲陈婷回来了,

2022/9/19 来源:不详

最近《以家人之名》热播,该剧中三个原生家庭均有缺陷的孩子,在机缘巧合下组成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,兄妹三人彼此温暖逐渐成长,他们经历了各种婚姻家庭的变故与纠纷,承受着各种他们这个年纪所不该承受的责任与痛苦,其中大哥凌霄命途多舛,小时候妹妹意外离世后又被自己的母亲抛弃,多年过去本来走上正轨的生活又被突然闯入的生母搅乱。

凌霄原本有一个完整的家庭,爸爸妈妈和妹妹,凌霄的爸爸是警察,工作繁忙,陪伴家人的时间有限,妈妈对此虽然有所不满,但日子总归是正常过,直到有一天爸爸不在家,妈妈陈婷外出打麻将,将凌霄和妹妹锁在了家里,凌霄很疼爱自己的妹妹,一直都照顾的很好,妹妹喜欢吃核桃,之前也经常吃,那天妹妹又吃了核桃,结果意外发生了,核桃卡住了妹妹的气管,当时年幼的凌霄使出浑身解数也救不了妹妹——外面风雨交加雷电大作,凌霄敲碎了窗户喊破了嗓子,也没人发现,锁住的门和冰冷的窗户栏杆挡住了妹妹的生路。

当妈妈陈婷回到家时,妹妹已经没有了呼吸,一切都晚了,妈妈精神和情绪近乎崩溃,同时又逃避责任,丝毫不谈自己外出打麻将扔下两个年幼的孩子独自在家,将妹妹的死归罪于凌霄身上,认为全都是凌霄的责任,不但对其破口大骂,反复说是他害死的妹妹,最后更是抛弃了丈夫和孩子,远嫁他乡。

多年后,已是新加坡富太太的陈婷回国,想和已经成年的儿子凌霄认亲,甚至打算直接带凌霄走,打破了凌霄已经归于平静走上正轨的生活,而且他这时正在备战高考,凌霄自然是拒绝的。

如果是在现实中,对于抛弃自己、多年未尽抚养责任的父母,是否还有赡养的义务和责任呢?凌霄是否可以拒绝赡养母亲陈婷呢?

答案是需要赡养,即便父母抛弃了自己、多年未尽抚养义务,也不能拒绝赡养父母。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,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,而且,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。凌霄的母亲陈婷虽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,但是这并不能作为凌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,凌霄应当对母亲陈婷履行赡养义务。

1、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,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。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,拒绝履行赡养义务。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而消除,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,更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;

2、赡养的方式既可以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,也可采用提供生活费用的方式承担经济责任。如有多个子女,则应根据每个子女的经济状况,共同承担起对父母的经济责任。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,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基层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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